本報訊《青島市救助貧困殘疾學生和獎勵殘疾大學生暫行辦法》昨日出臺,我市的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從今日起可向各區(qū)、市殘聯申請領取救助和獎勵。
《辦法》規(guī)定的救助和獎勵范圍為:接受義務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職業(yè)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在殘聯系統(tǒng)興辦的職業(yè)培訓機構中接受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在社會培訓機構舉辦的短期培訓班中參加培訓的貧困殘疾學生。
貧困殘疾學生和殘疾大學生申請救助或獎勵,需由本人在每學年開學前持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殘疾人證、學生證、高教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貧困人口社會保障優(yōu)惠證等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區(qū)、市殘聯填寫申請表,經審查后由各區(qū)、市殘聯發(fā)放救助、獎勵資金。咨詢電話:5765895。(記者曹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