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2月4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教育廳獲悉,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和省政府自籌經(jīng)費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已開始受理,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申報時間為1月5日至3月10日,省政府自籌經(jīng)費資助申報時間為2月1日至3月10日。
據(jù)介紹,2005年計劃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7245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
可同時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和省政府自籌經(jīng)費的資助,也可只申請其中1項。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將重點資助通信與信息技術、農(nóng)業(yè)高新技術、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材料科學與新材料、能源與環(huán)境、工程科學、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
申請者應為高等院校、企事業(yè)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注冊在讀學生,不受理無業(yè)人員、個體從業(yè)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外語成績未達到出國留學標準的,如獲重點推薦并提供有關證明,原則上也可申報。
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派出后,其在國內(nèi)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經(jīng)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所有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派出的留學人員必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
留學基金委7月31日前公布錄取人員名單,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截至2007年底有效。申報受理機構(gòu)咨詢電話:省教育廳外事處(0531)6161888-11301,6109545;省人事廳錄用流動處(0531)6062146。記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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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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