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通過《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修改稿)》和青島市與美國邁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關系的議案
本報訊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前日下午在八大關會議廳結束。
本次會議審議了《青島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草
案)》,評議了市衛(wèi)生局、司法局、環(huán)保局工作,審議了關于開展青島市人大代表述職工作的意見,表決通過了《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修改稿)》和青島市與美國邁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關系的議案。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徐長聚,副主任程友新、張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馬論業(yè)、王新春、于錦初、宗和、欒景裘、任群先,秘書長邱廣茂和24名委員出席會議。宗和主持前日下午的第二次全體會議。
會議認為,隨著我市人大工作的發(fā)展,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又有了新的進展,特別是自2003年換屆以來,增加了一些內容和程序,根據法律有關規(guī)定及工作實踐,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規(guī)范人事任免工作,對《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進行修改是必要的。會議決定通過《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修改稿)》。
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青島海事法院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負責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部分市民參加了旁聽。(本報記者張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