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杠上TVBS電視臺”,這是近期臺灣僅次于高雄捷運弊案的新聞熱點!啊侣劸帧癁槭裁创驂篢VBS,TVBS究竟有什么短處捏在‘新聞局’手里?”一句話還真說不清楚。不過,“新聞局”選在TVBS屢爆高捷弊案猛料的當(dāng)口徹查其資金來源,是否屬打擊報復(fù),明眼人都看得清楚。
TVBS并不是新成立的公司,
過去幾年中兩次“換照”皆平安無事,最近一次審查就在兩個多月前,也順利通過,偏偏在窮追猛打高捷案后東窗事發(fā),時間上太過巧合。而且,無論是否為打擊報復(fù),“新聞局”都涉嫌嚴重失職―――如果“新聞局”早點發(fā)現(xiàn)TVBS的問題,不讓其“逍遙法外”,高捷弊案不就沒TVBS什么事了嗎?退一步說,就算是高捷弊案后才發(fā)現(xiàn)問題,如果“新聞局”早點拿出確鑿證據(jù),快刀斬亂麻地把TVBS“辦”了,也不用跟媒體大打“口水戰(zhàn)”,搞得民怨沸騰。
從標榜“視新聞自由為生命”,到威脅對媒體撤照,民進黨當(dāng)局的轉(zhuǎn)變之快,令人嘆服。耐人尋味的是,此前無論是面對民進黨“立委”和堅持“臺獨”立場的媒體給TVBS大扣“紅帽子”,稱TVBS持續(xù)揭發(fā)丑聞是“陰謀”、TVBS是“大陸顛覆臺灣的先頭部隊”,還是姚文智的強硬發(fā)聲,“熱愛新聞自由”的陳水扁都默不作聲,放任自流。但在民眾的巨大壓力和美方的“深度”關(guān)切下,陳水扁來了個180度大轉(zhuǎn)彎,發(fā)誓自己“任內(nèi)不會關(guān)閉任何一家電視臺”。說這話的時候,他完全“忘記”了幾個月前“新聞局”已經(jīng)借換發(fā)證照之機關(guān)閉了幾家電視臺,也不管“新聞局”正信誓旦旦要“依法辦事”。
信口開河,出爾反爾,對陳水扁來說本不是什么新鮮事。奇怪的是“新聞局長”姚文智在陳水扁發(fā)話之后仍不改口,堅稱要“法辦”TVBS。這位失職的“新聞局長”,何以如此大膽,敢跟陳水扁口徑不一呢?有人說,是陳水扁急于討好輿論,臨時改變“劇本”,沒有通知姚文智―――反正陳水扁“開車急轉(zhuǎn)彎”不告訴車上的人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了。也有人說,陳水扁和姚文智商量好了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一個做出虛心聆聽媒體指教的樣子,以平民憤,一個繼續(xù)殺雞嚇猴,制造寒蟬效應(yīng)。不管前者還是后者,“新聞局”搞打擊報復(fù)的嫌疑,都很難洗去了。(楠椏
觀滄海)
《人民日報》 (2005年11月09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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