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2-13 14:41:07
問:我前日被丈夫前妻的兒子打傷,鑒定結果為輕傷。我想知道現(xiàn)在自己是應該去派出所報案,還是應該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楊女士 律師解答:楊女士丈夫前妻的兒子已涉嫌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根據(jù)楊女士的控告或者他人的舉報立案偵查,如公安機關做出不立案決定,被害人 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在法定期限內(nèi)沒有做任何書面決定的,被害人有權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檢察機關有義務督促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沈騰
律師解答:楊女士丈夫前妻的兒子已涉嫌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根據(jù)楊女士的控告或者他人的舉報立案偵查,如公安機關做出不立案決定,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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