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志楊 ????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16日,張海超證實,他已獲得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種賠償共計615000元。(9月16日 新華網) ????“開胸驗肺”事件終于塵埃落定,我們在為張海超感到慶幸的同時,心中仍抹不去一絲苦澀,其中留下的問題讓人深思。 ????其一,“有法不依”的狀況還要維持多久?為了保護勞動者的生產安全,國家出臺的有關保護 ????其二,農民工何時能走出維權難的困境?張海超事件披露之后,社會輿論反響強烈,驚動了各級領導,最終才得以解決。中國一億多的農民工,權益受到侵犯的事例當屬不少,如果都需要像張海超那樣做出驚世之舉,那我們的勞動關系如何做到和諧,社會又如何實現(xiàn)和諧?要做到此類事件不再發(fā)生,需要企業(yè)依法辦企,有關方面依法辦案,舍此別無他路。 ????其三,無視勞動者健康的用工現(xiàn)象何時能得以禁絕?辦企業(yè)、求利潤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君子愛財也應取之有道,以犧牲勞動者身體健康為代價來換取利潤,只能說是為富不仁。就此取得的利潤,企業(yè)又豈能問心無愧,安心享受?這樣的企業(yè)若長期存在,不知道將來還會出現(xiàn)多少個“張海超”! ????其四,“人治”現(xiàn)象何時才能銷聲匿跡?張海超是企業(yè)忽視生產安全的受害者,本應“有理走遍天下”,但他卻落到了求告無門、走投無路的地步。只是最后經媒體披露,河南省領導得知此事后,親自作出批示、督責,事情才出現(xiàn)了轉機。古人云:制定民安,如今我們一些地方和部門卻有法不依,非要領導出面方才解決不可。如果辦事都這樣,凡事都要領導親自過問,那我們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豈不成了擺設?張海超“開胸驗肺”遭遇的痛苦警示我們,只有盡快完善法治,群眾的切身利益、合法權利才能以最小的成本和代價得到實現(xiàn)和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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