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近期,城陽區(qū)連續(xù)發(fā)生兩起案件。一伙人以討債為由,上門采取暴力、脅迫手段讓受害人轉賬。昨天下午,城陽法院公開宣判,10名犯罪嫌疑人因搶劫、盜竊、非法拘禁罪分別領刑。
案發(fā)>>>
上門催債轉走44萬
“你們老板在哪?找借口打電話讓他回來!”女青年河某是城陽一家公司的員工,今年2月21日下午,她獨自一個人在老板金某家,15時30分,突然闖進來幾名男青年
當晚6時,幾名男子來到金某的公司?!八麄兡弥F棍闖進來,讓我們交出手機和錢包。”公司一名員工說?!八麄冋f我欠他們錢,但不說錢數和人名?!崩习褰鹉痴f,當時幾人拿出一張寫有賬戶的紙條,持刀威脅他向賬戶轉賬,先后多次共轉賬44萬余元。期間,幾人還竊取錢包和5萬余元現金。
辦案法官說,金某先是將公司賬戶上的錢轉走,但幾人威脅繼續(xù)轉賬。期間,金某曾多次打電話向朋友借錢,但說不明白原因,這引起朋友的懷疑。事后,朋友到他的公司找他了解情況,明明聽到屋內有人說話,卻敲門不開,急忙報警。隨后,警方趕來將8人抓獲。
29歲的嫌疑人權某來自內蒙古,暫住威海。今年2月18日,一名朋友找到他,讓他幫忙到城陽索要10萬元債務,并留下一個賬戶。當時,朋友還找到鄭某。后來,權某、鄭某糾集李某等人從威海來到城陽,便發(fā)生了上面一幕。
庭審>>>
案犯當庭分別領刑
下午2時,在法警的押解下,嫌疑人陸續(xù)進入法庭?!盎锿瞬扇”┝γ{迫手段劫取公民財務……采取秘密手段竊取公民財物……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且有毆打情節(jié)……”現場,法官宣讀判決書時,權某顯得心不在焉,不時向周圍張望。
最終,法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權某有期徒刑16年零2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5萬元,不得假釋。同犯鄭某因搶劫、非法拘禁、傷害判處有期徒刑14年零2個月。其他6人因非法拘禁,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
聽到最終判決后,權某似乎很不服氣,嘴里一個勁嘟噥著。權某、鄭某當庭表示上訴。
“我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不認識其他人?!毙薪Y束后,同犯李某說,當初,朋友權某只跟他說幫忙討債,出于朋友義氣才這么做。作案過程中,因權某等人使用的是方言,6個幫忙的同伙根本聽不懂他們說什么。采訪中,其他5人跟李某的說法相同。
說法>>>
討債目的難逃搶劫罪
“我只是出于幫朋友的忙!”權某說,朋友找到他,說這家公司的老板欠他錢,讓他找?guī)讉€人上門要債,并稱若要債成功可以分給他5000元好處費,找來幫忙的人每人可以分1000元。“一共轉賬多少錢,轉賬是否成功,我都不知道!”權某說,他不認為自己犯了搶劫罪。
主審此案的董法官說,權某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也實施了暴力脅迫手段,而且由于他們的行為造成受害人44萬余元損失至今未追回,不管他是不是出于幫朋友討債的目的,都構成搶劫罪。(記者 王濤 攝影報道)
上一篇:小面包被撞前沖20米側翻